汉潮下太极拳的三个社会定义
关于太极拳的定义,历来是争议重重。多数人认为,它与《周易》学说密切相关,强调太极、阴阳、八卦和五行,因此称之为太极拳。但这种观点存在不足。在中国文化中,这些概念是一种宏观指导思想,应用于军事、中医等领域,也是许多武术拳种的理论基础。因此,将太极拳仅仅归因于其运用这些理论作为指导是不准确的。
那么,又什么是太极拳呢?我认为其定义有三个方面:
首先,是其基本原理。以“太极”命名的拳术在清朝晚期出现,其名称可以追溯到李亦所著《老三本》1881年前后。此前的杨露禅和武禹襄时期,称之为十三势。目前流传下来的杨式、吴式、孙式太极拳依据的是武禹襄的十三势,有五十余个动作,每家对应相似。这种基本原理,即“十三势”,以及王宗岳的《太極拳論》,构成了该艺术形式理论要素,每家都有自己的发展。
其次,是它独有的形式,包括训练内容和教学方式。这一特点区别于其他各类武术体现了文雅优雅,与北方流传的一些不同。在永年,由读书人武禹襄教授,该艺术融入儒家文化,使其成为一种文艺气质十足的技艺,如推手侧身转换成正身站立,以示儒家的正直立身。
最后,是它对社会产生的影响。一方面提升了信誉度普及程度;另一方面,其完整理论体系、高效训练方法,以及演练方式适合各年龄段的人群,不论性别或身份地位,都能从中获益,这使得它成为广泛接受并深受喜爱的一种运动。
自1928年起,当时国民政府大力提倡推广后,加上解放后的普及再次增强,这便催生了“操”、“舞”的概念,即更注重表演效果而非精髓内涵。不过,我个人认为,在现代社会中,我们应当坚持传统理论与训练方法,让人们重新认识并尊重这门古老而神秘艺术,让它回归至源头,以保持原始风貌与特色。